倘若在
购房过程中出现烂尾情况且未能按时偿还
住房贷款,将可能引发以下不良后果:
首先,根据合理的借款合约条款,将会缴纳每月利息,从而加重贷款方的经济压力;
其次,贷款者的个人信誉纪录将受到严重损害,这将对他们的正常生活活动造成困扰,例如在申请办理
信用卡或其他贷款项目时,有可能遭到拒绝;
再者,若持续
拖欠贷款还款,贷款银行甚至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诉,贷款者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最后,作为
房产抵押物,即使贷款者无法全额清偿贷款,银行仍然拥有优先剥夺权,可以通过处理
抵押房产来回收贷款本息。
在办理房贷手续方面,贷款者需要
首先以书面方式向所选择的那家银行提交
个人贷款申请书,同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资料,与银行签订详细完整的贷款
合同协议。
在此基础上,依照双方协商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继续办理与房产有关的抵押事宜,等待由银行完成最终抵押手续后,便可顺利获得银行发放的相应贷款资金。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