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端市场选购衣物时,如若所购衣物并无质量上的瑕疵或问题,并不意味着商店就可据此拒绝顾客的退还请求,这恰恰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
然而,换言之,如果确认衣物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商家则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来接受并且处理客户的退还申请。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若是无法提供满意度达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消费者便有权依据国家明确规定以及双方签署的具体协议内容进行退货处理,甚至还可以要求商家对此类质量问题采取及时合理的更换及修理等相应对策来尽快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
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
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