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投资款项被擅自挪作他用并不构成诈骗罪,而应视情认定为
挪用资金罪行为。
挪用资金罪所指的对象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实质性单位中的在职员工,他们在行使职务过程中趁机利用工作职权,将本单位股份资金挪借供个人使用或是提供给他人使用,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并超出三个个月期限未经偿还,或者虽然尚未跨越三个月限制,但其挪用金额过大并且进行了营利性质经营或非法活动的行为均属于此范畴。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