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摩托车与轿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
责任人将共同遵循一定程序以应对这种情况,即在事发之际,应尽快填写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当事双方的姓名及驾驶证号码、方便联系到的联系方式、摩托车或轿车的
机动车牌照号码以及保单证编号、详细描述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和应对的
赔偿责任方等相关信息的协议文本或者书面记录。
在所有事宜均已完成并双方签名确认之后,必须立即撤离事故现场进行协商明确具体的
赔偿费用以及支付的方式方法。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