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字层面上来解读非法持有以
非法占有的意图这个概念,非法持有是指在未经法律授权或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他人财产进行擅自索取以及实际掌控。
而“故意与目的性”则是行为背后所产生的心理动机和倾向性的最终呈现。
关于非法占有这一方面,它主要是指任何不符合法律
法规,尤其是
贪污,抢夺,侵吞,截留,扣押,
行贿,
受贿,
欺诈以及占用公共及
私人财产等行为。
因此,为了准确界定这种
犯罪行为,我们必须满足以上四个基本要素。
《
刑法分则》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
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