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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委托律师最开始在哪个时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倘若涉及到.定程度的刑事拘留当事人有权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立即聘请律师。
在处理相关事项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自.方侦查部门对其进行首次询问或启动强行措施的那一刻起,犯罪嫌疑人便拥有了自行委托律师或者辩护人的权利
一旦进入拘留阶段,律师的角色主要限定于了解指控罪名、提供法律建议以及代理申诉、控诉和申请取保候审等任务,直至案情发展至逮捕环节之后,才得以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并全权代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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