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罚金缴纳方式的详述如下:
首先是限期一次性缴纳,可运用于罚金金额较低或尽管较高,但是能够顺利完成支付的情形;
其次是限期分批缴纳,这主要针对罚金金额大且罪犯无力一次性付清的状况;
再者就是强制缴纳。
当法院判决必须缴纳罚金后,如已设定的
期限届满时,罪犯仍然具有相关支付能力却拒绝履行义务,那么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手段进行罚金的征收,涉及到的
强制措施包括财产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行为。
紧接着是随时追缴。
如果因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全缴清罚金的情况出现,人
民法院应于任何时间内,只要发现
被执行人具备可供执行的财产条件,即刻启动追缴程序。
最终是减少或者豁免缴纳。
若罪犯遇到无法抵挡的灾难并因此导致资金上的困难以至于难以缴纳罚金,法院可视情节轻重适当削减罚金数量甚至完全豁免罚金罚项。
《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