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亲属在成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
担保人员时,可以行使相应权利,向
司法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在这个过程中,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步骤主要如下所示:
首先,作为担保人的亲属需要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有关的证明文件,比如自身身份的有效证件、与
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之间亲密关系的确认等。
其次,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应申请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担保人的资格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其中包括对担保人的道德品质、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等方面的评估。再次,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公安机关将会与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进行面谈,以深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嫌疑人的真实想法。
最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最终决策。如果获得批准,公安机关会出具
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以及担保人详细说明相关的
权利和义务。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流程的耗费时间长短将受到案件复杂性、
证据收集情况、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以及担保人和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的积极配合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尽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流程的具体期限,但是实际所需的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如果一切进展顺利,整个流程有望在数日内完成,但具体的时间安排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