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所谓
盗窃罪,乃是以
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实施的
犯罪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若有人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利用各种手法对公共及
私人财产进行盗窃,且其盗窃所得金额达到了一定标准或者另外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时,那么他将会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所应承担的
刑罚种类与轻重程度,将依据
盗窃金额大小及其情节的严重性来决定,这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等多种
刑罚方式,同时还可能附加
罚金或
没收财产等
附加刑罚。然而,如果盗窃者的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