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细则,
犯罪嫌疑人士、被告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友或辩护律师均可依据相关
法规向人
民法院、检察部门及公安机关提交
保证金申请以寻求获得刑期停缓。如此一来,
申请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便可以由涉案者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友或辩护律师提出并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