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
盗窃罪的担责主体原则上只允许是个体自然人,但是这方面的法令
法规并未在明文条款中对单位组织能否参与成为盗窃罪的责任方进行明确阐释说明。因此,从现行实际有效的相关法律来看,盗窃罪并非属于
单位犯罪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