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有人在知晓他人将运用信息网络实施电信诈骗
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一系列技术性支持,或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投放广告、支付结算等相配套的协助行为,且
情节严重者,此人有可能被判定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面临
处罚金的惩罚。若遭受
电信诈骗涉及到
单位犯罪情况,则该单位将会被判定处
罚金,同时,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亦应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倘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
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因此,针对电信诈骗
帮信罪的判决结果,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情节严重程度,结合上述法律条款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面临处罚金的惩罚。若是单位犯罪,单位及其相关
责任人员同样会承受相应的
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