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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取得公司谅解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指出,若个人实施了侵犯国家及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且归为盗窃范畴,其中包括有以下几种情况: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多次进行盗窃行为、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住所实施偷盗、随身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强行进行盗窃等,均将被视为已触犯盗窃罪。即便在案发后得到了受害者所在公司的谅解,但只要符合上述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原则上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获得受害单位的谅解或许可以作为量刑过程中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之一。关于具体的刑事责任,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来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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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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