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相关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最长的
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
法规虽然对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做出了明确限定,但却并没有对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是否能够予以延期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依据本条款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无法直接进行延期处理。若需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状态,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