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若房屋系
结婚之前由一方自行修建,无疑应视为其个人婚前所有财产,另一方则无法取得任何房产份额;
然而,若是在结婚之后才完成建造的,那么这栋住宅即成为婚姻期间产生的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此时,需要经过双方充分的商谈,如若沟通无法达到共识,便可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
人
民法院将会依据夫妻双方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秉持保护子女权益、考虑女性地位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精神做出公正判断。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只允许对房产部分进行
财产分割,而宅基地作为村集体所属的不可分割资源,将仍然保持其原始所有权性质。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