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承包专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还是70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还是70年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出让期限的最高限定为以下几种使用目的:
1.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七十年;
2.用于制造工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年;
3.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以及体育事业等公共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年;
4.用于商业、旅游业以及娱乐产业等服务行业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四十年;
5.用于综合性质或其他用途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