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情况中,尽管子女已经判决归属于女方
抚养,但男方仍有权争取子女的
抚养权利。
具体操作方面,男方首先应尝试与女方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若未果,则可通过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若女方存在如下任何—种情形重,当地
司法机关将可能批准变更抚养关系:
1.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导致不能有效地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2.未能尽到
抚养义务或者有着虐待子女的不当行径,这通常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3.对于年满8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倘若自愿跟随另外一方居住生活,并且该方具有足够的抚养能力;
以及
4.存在其他正当合理的原因使得抚养关系须得加以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