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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失主可以撤案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严格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或者涉及到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即便在未受到指控或指控被撤回的情况下,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的,应当撤销该案,或者不予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告被上诉人无罪。因此,当盗窃罪的受害者作为被害人提出撤诉时,根据这一明确规定,其案件可以依法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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