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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1000元算吗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成立需满足的条件是非法占有公司或其他企业单位财货的价值较高。通常而言,1000元人民币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可能无法达到被认定为“价值较高”的程度,进而可能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然而,对于某一特定案件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案情的具体细节进行全面分析,其中包括非法占有的财物性质、价值、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等多方面的因素。若在职务侵占罪中,1000元人民币被视为“价值较高”,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此罪名。反之,若其价值未能达到“价值较高”的标准,则不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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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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