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罪既遂的认定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求非法拘
禁行为使得
被害人的人身自由遭受了非法的剥夺。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凡是存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采用其它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行为的,即可构成非法拘禁罪。更为详细地说,这条法令还规划出了在各种不同情况下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其中涵盖了最基本的
刑事制裁、加重的刑事惩罚以及在特别情况下的
从重处罚等方面。由此可见,只要有相应的
违法行为实施并已造成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被无理剥夺,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明确判定为非法拘禁罪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