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指出,未经授权地限制或剥夺他人的自由以及以其他方式非法实施此类行为,均视为构成
非法拘禁罪。在法律上,这一
罪名的
处罚范围涵盖了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留、短期监禁,甚至是剥夺政治权力。此外,若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还涉及到对受害者进行
暴力伤害(如殴打)或尊严侵犯(如
侮辱)等恶劣情况时,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
刑事制裁。至于具体的
判刑标准与期限,则需视具体案情而定,其中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案件的复杂性、
证据收集情况、调查取证进度、法律程序的
严格执行等等。实际事件中,从警方展开
立案侦查工作直至最终由法院审判做出判决,整个流程可能会持续数个月乃至更长的时间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