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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未赔偿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明文规定,若有犯罪者因其犯集资诈骗罪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除依法给予其相应的刑事惩罚外,还应视具体情形判令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若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全额支付赔偿金额,或被处以没收个人财产的惩处,在此种情况之下,则应当首先承担起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尚未履行赔偿义务的特定情境下,法庭将会依据犯罪分子所拥有的财产状况以及赔偿能力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并依法作出公正恰当的判决决定,以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他们应得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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