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强奸罪在法庭谁举证

强奸罪在法庭谁举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公诉类案情中,倘若被告人被判定有罪,则举证责任将由检察机关全权担当。因此,若有关刑事案件为公诉性质,人民检察院应承担起收集证据并证明被告人为罪犯的重任。反之,对于自诉案件,举证责任则应由自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