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将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罚,并处以
罚金作为附加惩罚;如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依法缴纳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行为人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事卖淫活动,那么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仍然必须缴纳罚金。然而,实际案件中的
未成年人介绍
卖淫罪,其
立案至判决的时间长短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调查核实以及法庭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固定的时间范围。一般而言,从立案到判决的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月乃至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案件较为简单明了,证据确凿充分,审理过程进展顺利,那么可能会更快地做出判决。反之,如果案件错综复杂,涉及众多证据链条,或者存在争议较大的问题,那么审理时间就有可能相应延长。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以上所述的时间仅仅是一种大致的估计,具体案件的审理时间还应视实际情况及法院的审理进度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