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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行贿受贿罪

行贿受贿这两种犯罪行为,常常是由于行为人为谋求不当的个人或团体利益,向担任国家公职的人员赠送财务,或者国家公职人员在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非法接受他人赠予的财物,并因此而为他人提供帮助和便利。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此类案件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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