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例如躲避侦查、拒不应讯,亦或是存在其他严重干扰
诉讼活动的行为,
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将其收监
羁押。这样的举措往往是出于维护社会治安、满足案件调查需求,以及防止被告人员逃避
法律制裁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