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开设赌场罪总盈利3万可以判刑吗

开设赌场罪总盈利3万可以判刑吗

在我国,赌博活动被视为是一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开设赌场罪,即使其总盈利仅为人民币3万元,也有可能构成此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开设赌场的个人或团体,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在我国,只要涉及到开设赌场的行为,无论其盈利规模如何,都将面临着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