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劳务转包行为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
该种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还会被判定为无效,因此
承包人不可对建设工程进行
非法转包或恶意
违法分包,而无相应资质的个人或单位亦不能假冒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其他方签署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
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