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列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
犯罪行为而言,倘若被告在列车行驶期间成功被擒获,则此案件将交由前方即将到达之车站所在地方负责审理铁路运输类
刑事诉讼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如有特殊情况,同样亦可移交始发站或终点站所在地负责审理铁路运输
刑事案的法院进行裁决。
《
刑事诉讼法法司法解释》第五条
在列车上的
犯罪,被告人在列车运行途中被抓获的,由前方停靠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
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
管辖。
必要时,也可以由始发站或者终点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不是在列车运行途中被抓获的,由负责该列车乘务的铁路公安机关对应的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在列车运行途经车站被抓获的,也可以由该车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