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轻微伤能否进行取保候审的关键并非仅仅在于其伤害程度的大小,更是受到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羁押之必要性及社会风险性的多重考量。若犯罪嫌疑人并未对社会产生持久性的危害,并且满足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例如不会对
证人作证造成干扰、也不会规避法律责任等方面,那么即便只是轻微伤,也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关于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限,目前尚未设定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选择在执行
逮捕程序之后立即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