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赋予了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提供合适的
担保人之后,在
司法审判阶段可以暂时停止
羁押,等待
开庭审理结果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是说他们就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和判处。如果在审判结束后,经由法院裁决确定被告人确实存在
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会根据其
犯罪情节轻重程度来决定最终的
刑罚。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指出,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措施并非豁免或减轻
刑事责任的依据。因此,即便被告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只要被判定为有罪,依然有可能面临着相应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