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为
涉嫌犯罪的
当事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及辩护律师。申请方应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同时须提交保
证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以作为
担保。其中,保证人的职责在于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够随时听从
司法机关的
传唤,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审判工作,不得有任何逃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