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我国
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措施,指嫌疑犯或被告人通过交纳
保证金或者寻找
担保人,得以在法院对其做出判决之前,暂时脱离
羁押场所,但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的限制条件。这一制度的设立并非表明被告确有
犯罪事实,而是为了确保
诉讼过程顺利进行。关于此问题,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且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