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动向
司法机关表明身份并接受审理之后,能否取得
保释许可取决于涉案事件的具体状况,包括
犯罪嫌疑人身处社会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其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等等多个方面。根据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在社区中实行管控措施、
拘役或单独适用
附加刑罚,或者本人存在严重疾病、身怀有孕等特殊情形,同时又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
犯罪嫌疑者,是可以考虑给予保释许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