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即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亦或是人
民法院进行申请办理的一种
司法程序。涉案人员或者其
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等方面有权向上述各大机关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之后由具体负责案件的机关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在取保候审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有缴纳
保证金和提供保
证人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