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项重要的
刑事案件法律术语,指的是在
司法程序中,
犯罪嫌疑人群体或者被告人可以不必被实质性地监禁关押,但是需要提供
担保人或者交纳相当数量的
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随时听从
司法部门发出的召唤,随时接受调查和审判。根据中国最为权威的《
刑事诉讼法典》的严格要求,犯罪嫌疑人大都希望家人能够成为自己案件中的担保人。因此,当父母亲作为最亲近的
家庭成员,且具备相关条件时,他们完全有资格为自己的孩子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