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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款,能否直接占有抵押物

债务人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偿债义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无权直接取得抵押财物的所有权。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双方签署抵押担保协议的过程中,债权人和抵押人必须避免在合约中明确约定:倘若在债务到期且债务人无法按时清偿债务之时,抵押物将自动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由于这样的约定触犯了法律的界限,被视为违法行为,且因其处在合同重要条款的位置,一旦其中某项主要内容无法生效,那么这个抵押担保协议从整体上说也就失去了其有效性。
因此,无论实际的情况如何,当债务人未能如约还款或出现财务困难无力偿债时,债权人实际上是无法直接获取并占有抵押财产的。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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