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网络
帮信罪”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
构成要件为:在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经济或
刑事犯罪活动之际,依然为其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援服务,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辅助性活动。对于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
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缴纳
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