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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符合取保候审吗

糖尿病这一病患本身并不足以作为能否实施取保候审的决定性依据。法律规定之下,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集中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身上,或是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只要她们不会对社会产生显著威胁,那么法院或公安部门就有可能批准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情况仅供参考,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按照其自身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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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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