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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逮捕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关于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实行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在检察院接收到由公安机关提交的、请求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将其纳入审查范围之内。若检察院经评估认为该案并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应予以逮捕的特殊情况时,检察院有权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需进一步补充侦查相关证据材料,检察院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并向其详细阐明不批准逮捕的原因所在。而在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发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之后,必须立即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性措施,或者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展开侦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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