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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关于抢劫犯罪的严重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类:首先是入户抢劫;其次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行为;此外,针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行为也属于予以严厉打击的范围;在规定之内,对于多次抢劫者或者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进行严惩;同时,对抢劫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罪犯,也会依法从重处理;另外,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行为,以及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罪犯,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在这些情况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罪犯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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