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如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并无
违规行为,则在其获得准许
解除取保候审之后,有权凭借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应法律文书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已缴纳的
保证金。然而,此项
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保证金的退还是否可跨区域进行,故而能否实现跨区域
退款需依据各家银行的具体规定及操作规程来确定。若银行方面设有相关规定允许跨区域退款,则
当事人便可据此进行操作;反之,若银行并无此类规定,则应遵循银行的指示,在指定地点完成退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