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

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群体,只需年满十六周岁者,若其以猥亵儿童为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便应认定成立猥亵儿童罪,必须依法承受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倘若该类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且构成猥亵儿童罪名的,往往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宥条件。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新修订:2024-07-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