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房屋
拆迁问题时,如遇到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群之间的争议,我们建议您优先确认相关的权益资格,然后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分配。
具体来说,我们提供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明确获得拆迁收益的相关人员的同住者身份;
其次,需要认真审核拆迁材料并听取拆迁单位的专业意见;
再次,合理地分配房屋动
拆迁补偿款;
最后根据房屋类型的不同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理。
如果家庭内部已经就安置和补偿达成了协议,只要这个协议不违背法律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我们应该尊重这一约定。
至于如果没有任何协议,或者协议内容不详,我们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也会特别照顾那些生活较为贫困的老年人以及经济来源不稳定的同住者。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