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良好法律体系中,知情不服往往无法被认定为构成
包庇罪之依据。
尽管“知情不报”与包庇罪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包庇罪主要指那些已知
犯罪者身份仍为其实施隐藏居所、财务、协助逃避追捕等一系列非法替罪活动的罪犯。
然而,对于那些明知道自己协助的对象却是犯罪分子,却依然为他们提供藏身之处或财务支持以助其躲避
法律制裁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就可能会导致你牵涉到
窝藏、包庇罪之中。
根据相关司
法规定,对犯窝藏、包庇罪的犯罪者,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
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