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遍合法原则,涉及到债权和
债务的权利维护的案件,其法定
诉讼有效期为三年,这个期限自相关
当事人意识到或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及
责任人身份明确之时开始计时。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根据国家法律,公民提出向人
民法院主张保护其民事权责的
诉讼时限为三年。
然而,如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其实施进行。
在此情况下,诉讼有效期从当事人意识到或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及责任人身份明确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样,法律另有特别规定者,亦依其实行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若您的权益自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出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您的诉求提供保护,除非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您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有效期。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