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
法规规定,您作为个人乘坐汽车、船舶、飞机等公共运输工具进行长途旅行时,所允许携带的烟草制品总量上限为每次1万支(换算成市售包装即为50条香烟)。
在此范围内,您无需申办特别许可证即可合法随身携带这些烟草产品。
此外,根据国际惯例以及航空公司的标准,在您的托运行李箱中,每件行李的最多可装载重量应在2千克(约4磅)至32千克(约70磅)之间。
若超出该范围,则需要将超额行李拆分后另行装载。
至于行李的体积大小要求,普通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个方向的总长度应在60厘米(约24英寸)以上但低于或者等于203厘米(80英寸,包括外加的滑轮和手柄)。
《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国航在机上不提供婴儿液态乳制品,携带婴儿的旅客请在订座或出票时向销售人员提出,并根据自身需求自备奶粉。
对于需要申请婴儿餐食的旅客,请在航班起飞24小时前提出;
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五、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