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失导致他
人死亡所应负的
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界定如下:因疏忽大意或过度自信,使得无辜生命陨落的情况,我们称之为
过失致人死亡。
当此类
行为人存在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情节并达到法律设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时,便需追究他们的
刑事责任。
明确地说,年满十六岁者若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成年的人,若引发严重罪案,须以更有利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处理。
然而需特别明确的是,如若
犯罪嫌疑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因未满十六周岁不受
刑事处罚),则应命令其父母或
监护人对之严加管教。
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下,可能还需依法对其进行特别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