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
被打的轻微伤的话,警察叔叔是不会来找你麻烦的哦,也就是他们不会给你
立案的。
如果谁给你打了个轻微伤,他其实也就没犯什么大错,但这事儿还是得告诉警察,让他们按照
法规来处理。
不过你也别怕,你还可以去法院告那个人,让他赔钱给你。
你应该得到的
赔偿包括医药费、
陪护费、
交通费、营养费等等这些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花的钱,还有因为受伤而少挣的那部分
工资。
要是谁打了你但只造成了轻微伤,警察叔叔们就不会来调查这个案子,因为那个人不用负
刑事责任。
但是警察叔叔可能会给你点惩罚,比如让他在公安局待上5天到10天,然后罚款200块钱到500块钱。
如果情况稍微轻一点儿,那可能只会被关几天或罚点款。
可是,如果有人
故意伤害你,结果导致你受了
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问题可就要严重多了,那个人得承担刑事责任呢!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