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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他人财产罪达到什么程度才会立案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未明确列出对侵犯他人财产权的具体罪名,但对于涉及严重破坏公私财产行为的,会被视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处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类情况下的立案调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侵害行为导致的公私财产损失必须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金额;
其次,行为人需有三次以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记录;
再者,需有煽动或组织至少三人共同恶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
最后,须存在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方可构成犯罪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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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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